2003年3月1日,台灣中央社引述法國媒體報導指出,法國前外長杜馬指稱曾將「拉法葉艦採購案」中4億美元的巨額傭金交給當時的「當權政黨秘書長」。一天後,中央社澄清「Au Secretariat General Duparti Au Pouvoiry」應譯為「執政黨秘書處」,並向受到困撓的當事人表示歉意[13]。湯姆笙公司主要遊說工作,有A管道和B管道。《重點》雜誌舉出A管道是由代理人汪傳浦直達台北總統府,B管道是由劉莉莉說服中共軍委會主席江澤民和鄧小平的兒子鄧樸方,佣金總金額是成交價的25%,《重點》雜誌並刊出佣金水單[10]。法國報紙報導,法國曾由來自台灣的婦人劉莉莉轉送中國一億美元佣金,並告知拉法葉艦技術給中國,協助中國海軍現代化。這兩艦安裝的湯姆笙裝備,顯出和劉莉莉的一億美元有關。也就是說,台灣出錢武裝了中國海軍。 [14]
法國雜誌《重點》記者李察(sean-alphonuse Richard)在2000年5月10日的《費加洛報》透露3.2億美金由法國匯到台北的中國國民黨秘書處。文章中謝聰敏在巴黎訪問他,追問來源是否可靠,他回答是可靠來源。在2002年3月29日的中國時報,宋楚瑜表示:「過去相關單位追查拉法葉艦案時,一度發現錢曾流入國民黨中央黨部,結果只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國民黨秘書長,就將茅頭指向他,後來發現不是。如此,錢到了其他地方,案子就查不下去。」[10]。
為什麼沒有人去追究當年拉法葉案中,匯至國民黨中央黨部的佣金??